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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老婆孕期出轨还要离婚,法官判决不准离婚!

2018年07月06日 | 发布者:朱常栋 | 点击:449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丈夫在妻子怀孕时出轨,却坚持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女方离家出走多年下落不明,法院又会怎么做?3月7日,高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丁俊表示,自2014年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以来,共受理离婚纠纷

丈夫在妻子怀孕时出轨,却坚持诉讼离婚,法院怎么判?女方离家出走多年下落不明,法院又会怎么做?3月7日,高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庭长丁俊表示,自2014年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庭以来,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1176件,占全部家事案件的88.8%。

通讯员 高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丁晟

 

案例一:在老婆孕期出轨还坚持诉讼离婚


王某在结发妻子陆某怀孕时出轨,并与其他女性同居生活多年。本来在道德上就不占理的他,却将妻子告上了法庭,坚持要求离婚。想到孩子还年幼,陆某虽知道丈夫已有外遇,但仍不同意离婚。在法庭上,法官也多次劝说王某回归家庭。但是王某表示心意已决,坚持要求离婚。

面对无奈的女方和决绝的男方,法官最终通过司法裁判的强制力,判决不准离婚。


案例二:丈夫婚外情妻子诉讼离婚


高淳男子杨某在婚后不仅赌博还有婚外情,导致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感情破裂。杨某的妻子史某最终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法官经调查了解到,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25万元。但考虑到杨某是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故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杨某予以少分,最终史某分得80万元。


案例三:法官调查走访避免女方“被离婚”


吴某起诉时称,妻子蒋某离家出走多年,现下落不明,要求判决离婚。吴某向法庭提交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但承办法官并未简单公告送达了事,而是到当地村委会及婚姻登记处走访调查,查阅蒋某户籍所在地地址,向蒋某邮寄送达相关材料,找到了蒋某本人,蒋某签收后主动与法院联系,按时参加了庭审。

执行法官的细心走访,依法维护了蒋某参与诉讼的程序性权利,避免其遭遇“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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