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杜先生在A市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不大,一室一厅,才建起不到两年。客厅有一扇落地窗。杜先生对这套房子最满意的地方就是明亮的客厅。然而几天的暴雨,让杜先生对这套房子烦不胜烦。原因就在于客厅的落地窗与墙体衔接处渗水严重,另外卧室的外墙也有明显的渗水痕迹。更糟糕的是,由于卖家在国外,杜先生根本找不到卖家。买房子明明是件值得高兴的事,现在却成了杜先生的一个大麻烦。
法律分析: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不幸中的万幸,杜先生的房子比较新,而且出问题的正是保修期较长的外墙。杜先生作为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大律师点评二手房出现问题后,首先要明确是否属于保修范围,如果属于保修范围,购房人可以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卖主有配合的义务。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且存在于房屋买卖之前,则应由出卖人负责。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一般已使用一定的年限,买方应对房屋的瑕疵状况有一个理性的判断。因此,购买二手房保持谨慎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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