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房产权有错误的认识,觉得婚前买房子的时候只要加上了自己的名字,以后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分的一半的房款,要是不加上你的名字,这个婚不结也成,因为没有信任的婚姻没有意义,但是结婚买房加上你的名字真的那么重要么?如果加上的话你就一定能分的到一半的房款吗?在一些情况下,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一、如果是婚前全款房,一方出资,这个房子,就属于出资方。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就是说即使把你的名字加上去,但是你没有出钱,这个房子你还是分不到钱。
二、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一方首付,婚后共同供房。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被判享有房子的一方对令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三、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不代表房子就是你的。
很多人以为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就是拥有了房子的一半,其实不是的。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登记薄上没有你房子也还是不属于你,所以一定要在登记薄上加自己的名字。
那么我们就可以总结出,若是婚前属于个人付款买房婚后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也不能分钱,但是婚后出钱了的比如说贷款,就要相应的给其补偿。而且最重要的不是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而是产权登记时加上自己的名字。
如果在结婚前还不放心,那也可以去做婚前财产证明,搞清关于房产的这些门路,只是有备无患,关键还是小两口能和谐处理夫妻关系,如果都惦记着各自的财产那这样的婚姻注定不会圆满啊。在婚姻里应该多点真诚,少点套路彼此多信任对方一份,幸福也多一份,也真心希望所有人都是为爱情而结婚,不要为了婚姻财产闹得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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