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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谁来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

2023-09-08
2023年09月08日 | 发布者:蒋依蕾 | 点击:490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2020年3月5日,吴女士与秦先生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小秦跟随秦先生生活,由秦先生负责抚养费等费用;吴女士与秦先生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小秦所有,房屋按揭款由秦先生负责偿还;若秦先生在小秦成年之前私自卖掉该房屋,则


2020年3月5日,吴女士与秦先生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小秦跟随秦先生生活,由秦先生负责抚养费等费用;吴女士与秦先生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归小秦所有,房屋按揭款由秦先生负责偿还;若秦先生在小秦成年之前私自卖掉该房屋,则应将房款按比例分配给吴女士、小秦和已成年的女儿大秦。2021年1月26日,吴女士与秦先生经法院主持调解,变更小秦由吴女士直接抚养。此后,因秦先生未按时支付房屋按揭款,银行将秦先生、吴女士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判决。法院在该案执行过程中依法拍卖了该房屋,执行完毕后剩余28万余元。


审理过程中,秦先生、吴女士及大秦均认可案涉28万余元归小秦所有,但对该笔款项应由谁代为管理协商不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均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均有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职责。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当由父母共同监护。由父或母一方直接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的,另一方有权对财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谁直接管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财产的性质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遂结合小秦由吴女士直接抚养及小秦更愿意由吴女士代其管理财产的事实,从有利于充分听取被监护人意见、方便为被监护人利益处分财产和规避任何一方管理全部财产所存在的风险等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角度考虑,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效力。


法官提醒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均是子女的监护人,均负有妥善管理未成年人财产的法定职责。对未成年人财产的管理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间接管理一方有权对财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案判决既充分尊重了具有一定辨认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又可以适当分散父母一方因管理不当带来的风险,还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非直接抚养一方监护权的平等保护,有助于引导离婚后的父母妥善处理其与子女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共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益,共同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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