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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和划分

发布者:徐岳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4日|分类:交通事故 |446人看过

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和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交通事故认定办法作了如下规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处罚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人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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