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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改制、合并、分立是否要重新资质

发布者:余开来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0日|分类:工程建筑 |800人看过

1、(1)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

(2)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但如果仍然是原单位,只是变更名称而已的,则不用变更施工许可证。

(4)因此建筑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要重新定资质。

2、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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