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陈浩 张斌 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商家为了拉拢顾客,都会用在街头张贴或者发放一些促销广告。可是您见过“拒还债”的广告吗?这两天,在渭南市区主要路段的公交站牌和电杆上,都出现了这样的“拒还债”广告。在乐天大街,早我身后的这个电杆上张贴了这么一个广告,他是以第一人称详细描述了当事人的一些相关信息,为了躲债而张贴这样的广告,市民也有自己的看法。市民:这是不文明行为。市民:这应该不是他本人贴的,谁会这么傻。
市民:应该是他贴的,任何事情都要看双面性。
随后,记者在东风大街的几个公交站牌上都发现了这样的广告,有些地方的广告被撕掉,有的被涂抹,但还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些内容,广告上明确写着当事人叫杨小锋,经过多方联系,记者见到了杨小锋本人,他告诉记者,广告上所写的内容,并不属实。
杨小锋:我是上班呢。每天都在单位,那个饭店也是我妻弟开的,我是下班了过去给帮帮忙。
而对于张贴广告的事,杨小锋说这不是他张贴的,而是怀疑有人诬陷他。
杨小锋:我之前给两个朋友担保过借款,但是当时说的是我是见证人。
杨小锋这件事情发生以后,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杨小锋:都没心情工作了。娃上学呢,害怕给娃造成影响。
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马瑞萍告诉记者, 张贴者的要债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方式不符合正常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他人姓名、肖像、住址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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