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彭莉娟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继承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彭莉娟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497人看过
常见的离婚协议无效约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债务由一方离婚后单独承担。
这种约定会因第三人提出异议而无效,最终还是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属于典型的对外无效对内有效。另一方在承担相应的债务后,有权向一方追偿。
2、处理他人名下的财产。
如房子并未登记在双方名下,而是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就不能处理。
3、不能含有取消了一方抚养子女和探望的约定。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能因约定而免除。探望子女是父母的权利,也不能因约定而免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