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仕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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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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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X与陕西XX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蔡仕智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7日|分类:劳动纠纷 |86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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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X与陕西XX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蔡仕智律师为其代理成功胜诉案号:(2016)陕0116民初3457

  一、案情简介:

20125月曹X到陕西XXXX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按工作量计付,陕西XXXX有限公司未为曹X参加工伤保险。20153月,曹X在公司车间下料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右手,致其右手大拇指受伤。双方协商无果,曹X向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各补偿金及工资共计186228.5

  该案经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陕西XXXX有限公司不服裁决,向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作思路:

  (一)案件争议焦点

         1、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2、曹X的各项请求数额是否合法、合理。

 

  (二)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属于同种性质的补偿金,不能同时适用。

         2、根据法律规定、地方各项费用补偿标准,酌减数额。

 


  三、代理效果:

  法院部分采取我方律师观点,认定陕西XXXX有限公司无须承担经济补偿金及部分其他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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