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什么是商品房的初始登记?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4日|分类:房产纠纷 |1864人看过

什么是商品房的初始登记?



  一般来说,商品房要经过两次权属登记:一次初始登记,一次转移登记。初始登记不需要购房者的参与,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是商品房所有权和其他物权首次取得的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