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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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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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商品房的“交付使用”?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3日|分类:房产纠纷 |748人看过

如何理解商品房的“交付使用”?



  简言之,房屋“交付使用”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方式,那么就以房屋的转移占有为完成交付。实践中,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住宅钥匙,或者购房者在交房通知上签字,都可视为商品房转移占有。二是如果购房合同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方式作了约定,那么就以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方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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