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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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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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530人看过

如何理解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然,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为前提的,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标准和期限,应依合同约定来确定;合同没有约定,但依习惯或委托性质应当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委托人也应支付报酬。受托人只有在完成了委托事务后,才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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