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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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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毁损、灭失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3日|分类:人身损害 |694人看过

仓储物毁损、灭失的,应如何承担责任?


  储存期间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凡在储存期间内发生仓储物灭失、短小、变质、损坏的,只要保管人不能证明是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的,保管人就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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