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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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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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借款的利息?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4日|分类:债权债务 |464人看过

如何确定借款的利息?


  借款利息应这样确定:


  (1)利息不能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为这种做法虽然使贷款人的利息得以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风险,但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数额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容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2)逾期还款的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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