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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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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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7月01日|分类:债权债务 |387人看过

提存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1)提存后的通知: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2)风险和孳息的归属: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其中标的物的孳息,是指标的物所产生的收益。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同时,债权人应当支付提存费用,不支付提存费用的,提存人有权留置价值相当的提存物。


  (3)提存物的受领权: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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