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斌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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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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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送修和交由他人保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6月19日|分类:交通事故 |513人看过

车辆送修和交由他人保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谁来赔偿?



  机动车送交修理,依车辆所有人的意思,车辆已停止运行,并实际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和支配。修理厂则依合同取得了对该车的控制支配权。修理厂在试车或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修理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样,在委托他人保管车辆的情形下,车辆所有人与保管人之间签订了车辆保管合同。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保管不善即相当于保管人有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车辆所有人失去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也并不因此取得运行利益,保管人称为运行支配者,如果在车辆交付保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自然应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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