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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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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次记分为2分?

发布者:许斌龙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1日|分类:交通事故 |339人看过

哪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次记分为2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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