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
旨在限制地王,限制高价地的“郑九条”出炉。
2016年10月1日:郑政办[2016]64号
郑州市政府发布住房限购通知,在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内,对以下两种类型家庭,限制向其销售180㎡以下的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10月2日起实施。
2016年10月3日
郑州楼市调控再加码,限购后再限贷,要求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为40%。
2016年12月21日:郑政办〔2016〕75号
12月22日起,郑州调控再次升级,增加了180㎡以上房源的限购,外来人口的购买增加2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2016年12月23日
12月23日起,限贷升级,在限购区域内,居民的首次购房贷款比例仍为30%保持不变,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均按照60%的首付比例执行,其中,房屋的套数以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2017年2月10日
郑州住宅限购出台操作细则,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
2017年3月18日
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2017年5月2日:郑政办(2017)58号、郑房(2017)71号细则
继续加大限购力度,覆盖至新郑、中牟、荥阳,并且要满足相关社保及个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