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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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郑州市房屋限购政策一览

发布者:姜波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9日|分类:房产纠纷 |583人看过

2016年9月14日



旨在限制地王,限制高价地的“郑九条”出炉。



2016年10月1日:郑政[2016]64号

郑州市政府发布住房限购通知,在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内,对以下两种类型家庭,限制向其销售180㎡以下的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10月2日起实施。


2016年10月3日

郑州楼市调控再加码,限购后再限贷,要求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为40%。


2016年12月21日:郑政〔2016〕75号

12月22日起,郑州调控再次升级,增加了180㎡以上房源的限购,外来人口的购买增加2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2016年12月23日

12月23日起,限贷升级,在限购区域内,居民的首次购房贷款比例仍为30%保持不变,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1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均按照60%的首付比例执行,其中,房屋的套数以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2017年2月10日

郑州住宅限购出台操作细则,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


2017年3月18日

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2017年5月2日:郑政(2017)58号郑房(2017)71号细则

继续加大限购力度,覆盖至新郑中牟荥阳,并且要满足相关社保及个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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