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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籍在深圳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程序

发布者:肖体勇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0093人看过

非深户籍在深圳法院办理协议离婚程序

1.提供被告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果没有居住证,可以到辖区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2.提供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

3.立案之后,联系法官,双方到法院做一份调解笔录,确认是否一致同意离婚。

4.签收法院的调解书,此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需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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