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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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不是 “小事”:数额、情节都可能让你坐牢

作者:李培红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26次举报
2025-12-16

“顺手牵羊” 拿了别人的手机、电动车,“临时借用” 他人财物拒不归还,这些行为看似不起眼,实则可能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很多人对盗窃罪的认知存在误区:

  • 误区 1:“偷的东西不值钱就没事”—— 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多少,都直接构成盗窃罪;

  • 误区 2:“拿熟人的东西不算偷”—— 即使是亲友财物,未经同意秘密窃取,达到数额标准也构成盗窃;

  • 误区 3:“还回去就没事了”—— 退赃退赔可以从轻处罚,但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此外,盗窃未遂(如试图偷电动车但被发现)、教唆他人盗窃,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时贪念可能留下终身案底,影响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如子女政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李培红律师,资深合伙人律师,著有《企业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为多家外企、私企、政府部门提供常年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通
  • 执业单位: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620********0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继承、债权债务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1320620********07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继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