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院时必须要复印的资料如下:
(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
(4)病历本(5)诊断证明书(6)CT、X光报告单与CT、X光片
以上内容需要受害者在医院结清医药费后取得。医院一般都会给予提供,有个别医院需要原件保存在医院的,受害者可以让医院提供复印件加盖医院有关部门公章即可。
律师提示:
如果受害者不方便自己办理出院手续或者复印相关的资料,您完全可以交给我们来处理,我们律师会为您办理好以上的相关手续。
2、出院相关注意事项
受害者及其家属,当出院时一定要十分注意让医院对以下内容做出相应的书面陈述:
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及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此内容涉及到北京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的赔偿)
出院后需要休息的时间
(此内容涉及到北京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的赔偿)
后续医疗费需要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等
(此内容涉及到北京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后续治疗费的赔偿)
出院后需要加强营养
(此内容涉及到北京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营养费的赔偿)
3、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诊断证明书的注意
---受害者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的注意,有时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或者描述的对受害者不利,往往使受害者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者评到的级别很低。如骨折与粉碎性骨折的描述就可能导致不同的鉴定结果。
(2)伤残情况的注意
---受害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明白自己伤残情况,清楚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CT片等。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CT片不一致。受害者应该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的鉴定。
(3)医疗费发票注意
---出院时特别注意的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受害者本人自行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受害者一定要就自己所出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索取正式收据。
最好在出院前委托好律师,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聘请律师何时最恰当(专业人士温馨提示您)
伤情痊愈再出院
受害者住院期间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损失都是车主都要负责赔偿的。所以受害者一定等伤情全部愈治后在出院。
最好在出院前2周办理好相关的律师委托手续,受害者如在出院前2周左右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就可以及时指导你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确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机。为什么这样说呢?
伤残鉴定的时间选择非常重要。很多伤情,如果错过了最佳评定时间,很可能评不上伤残等级或者评的等级相当低。那么也就意味着很多赔偿项目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在受伤后的2个月内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律师会有充分的时间指导受害者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及选择最佳的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早日拿到我们受害者应得的赔偿款项。
(1)外来务工可以按照北京城市户口的标准赔偿,对于较多的外省来京人员,争取按照北京城镇户口的标准赔偿,需要一些时间来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
如果在受伤后的2个月内委托我们,我们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帮我们受害者收取相关证据材料。这不但关系到我们受害者赔偿多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能为我们受害者在诉讼程序上节省一些时间,提高效率,少走弯路。早日拿到赔偿款项。
(2)如何决定是否与肇事方和解。签订委托合同后,肇事司机或车主(被告)如果有意与我们受害者进行和解。
在受伤后的2个月内律师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和解”,律师进行周密的“和解”策划,最大程度的为我们受害者维护利益。即便“和解”不成或者失败,也不会影响诉讼的进程。在律师的指导下,不会因为“和解”造成诉讼时效过期,造成日后在法庭上的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