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蓬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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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中的房屋所有权从什么时间转移?

发布者:王蓬勃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房产纠纷 |15072人看过

我国《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后来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属不动产,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必须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才会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那些认为只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到公证处对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公证,购房者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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