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蓬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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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发布者:王蓬勃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工程建筑 |13964人看过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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