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蓬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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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后经银行催收3个月内归还,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者:王蓬勃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74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说到现在年轻人的消费观,大多都是人手一张甚至更多信用卡,手持一张卡,世界走一走的理念。信用卡的积分见证着每一笔开支。刷的开心,到还款的时候就发现,问题来了。现有的收入,根本不足以偿还欠下的每一笔账。这时候,“温馨提示”—办理分期的应对措施就来了,有了分期还款这一政策,今后就可以更加开心的买买买...

因为有了分期还款这一后盾,更加无节制的买买买,早晚会越积越多,利息加利息,利息加本金,无限叠加,一颗巨大的雪球就来了,后续的问题也就接踵而至。

下面有这么一个年轻人巨额透支信用卡而惹上犯罪官司的真实故事,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这个小伙子叫王某嘉(化名),典型的80后小年轻,在银行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0万的信用卡,在此后的半年内,又将额度提升至85万。这个额度是不是现在的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呢?王某嘉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有着先消费后还款的超前理念。在刷信用卡消费期间,王某嘉陆续花掉74万余元,迟迟未归还,滞纳金和利息的总和达到了94万余元,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王某嘉暂时不具备还款能力,却一直被银行催促着还款。由于王某嘉一直拖欠透支款,银行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刑事拘留。他的家人可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四外帮其筹措资金,将全部本金偿还,并与银行达成了清偿利息的还款协议,银行按约定向司法机关出具了谅解书,对王某嘉进行了谅解。于是,王某嘉在被刑事拘留10余天后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便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方认为,王某嘉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消费,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受王某嘉家属委托,指派律师王蓬勃担任其辩护人。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唇枪舌剑,与检方公诉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嘉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王蓬勃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王某嘉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其涉嫌犯罪的主观要件不成立。

根据《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王某嘉无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无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无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在申办及使用信用卡期间,其个人有房屋、车辆等财产,在其经营的过程中还有大量应收债权,其家人已为其偿还了全部透支本金,因此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

二、王某嘉信用卡透支逾期未归还的情节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的规定,王某嘉的家人已在2015年9月8日银行第二次有效催收之后的三个月内(2015年11月19日),已偿还全部透支本金,因此,王某嘉的信用卡透支行为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有关恶意透支的相关规定。

三、王某嘉已与银行达成了《还款协议》,本案应系民事纠纷。

2015年11月19日王某嘉家人已偿还了银行全部透支本金,且王已与银行达成了《还款协议》,其信用卡透支行为并非信用卡诈骗,本案系因信用卡还款违约的民事纠纷。

综上所述,王某嘉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是刑法规定的“恶意透支”。在本案中,犯罪的主观要件不成立,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与银行之间的纠纷系民事纠纷,不应对被告人判处刑罚。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嘉恶意透支信用卡后未按规定时间还款,其恶意透支的期限因从规定的还款日期起算,不宜因银行一直通过各种方式催收就从催收之后重新计算透支时间,故截止案发,其透支信用卡已超过三个月。王某嘉透支信用卡后,有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和到期债权,但其怠于履行其还款义务,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嘉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王某嘉接到判决后,心情很复杂,一方面虽被法院判处有罪,但不用去坐牢;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很冤,律师明明说自己不构成犯罪的,法院怎么又会作出如此判决!是上诉还是就这样偃旗息鼓,在律师的解释下,王某嘉最终鼓起勇气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书面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上诉人王某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74万元,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欺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法院在重审期间,原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回了对王某嘉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

为此,王某嘉巨额透支信用卡惹下涉嫌犯罪官司,经历漫长的司法程序后,其身心已经十分疲惫,但在王某嘉自身和辩护律师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他既不用去坐牢,也没有留下案底。这时的他终于可以长长地松一口气。

本案给我们当下喜欢透支信用卡提前消费的年轻人提了一个醒:透支信用卡要根据自己的偿还能力适度消费,透支后要按期足额偿还,否则,不仅对自己的信用造成不良的影响,还可能引来牢狱之灾!

再次提醒:信用卡透支后,当无力及时归还时,你的首选是及时作信用卡分期!!再次,务必要在银行的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足额归还全部透支款项;另外,积极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千万别失联,否则,后果真的很严重!!!

当然,你在使用信用卡时量力而行,选择合理的信用额度,这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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