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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提出分手 女方应否退回彩礼

发布者:高俊锋2015年11月05日 1798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订婚恋爱是每个人人生旅途中都会历经的一个阶段,有的人可能会一锤定姻,而有的可能会几经坎坷。回忆起这段经历,有多少甜蜜,又有多少青涩小王高挑个,面目清秀,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小伙子。他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员,因对工作尽心尽责,很受单位的赞誉。2009年10月份,经人撮合,小王和一姓刘的姑娘订了亲。小刘中等的个头,白皙的面庞,再加上衣着入时,打扮得体,充满了女性的魅力。

小王和小刘订婚后,彼此都去过对方家中几次,也不止一次地到附近的旅游景点游览过。不论小王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还是小刘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还是见了他们的路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但两人接触的次数多了,相处的时间长了,小王的精神上却扛上了包袱,而且这包袱越来越重,影响了小王的工作和生活,从他那一贯平静和自信的眼神中,可以看得见焦虑。

小王的父亲早年做过教师,后辍教务农。小王在兄弟姊妹中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都在上学,需要父母的供应。小王很体贴自己的父母,一向生活简朴,以省出更多的钱来,为父母分忧。但小刘在姊妹中是最小的,自幼就没吃过什么苦。她持的是享乐主义。另外,小刘的几个女友都已结婚,有的在婚前收受了男友几万元的彩礼,小刘就想啊,我的条件不比她们差,要彩礼不能少于她们的数。

小王为小刘买衣服、请小刘吃饭,小刘往往认为档次不够、失面子。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彩礼索要和支付,让小王变得心灰意冷,对小刘彻底失望了。尽管小王的父母认为彩礼的支付是世俗传统,但小王想不开,他认为,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在经济上就应该懂得互相理解,不应该勉为其难,不然,以后怎么会和睦相处呢?这样一来,小刘打来电话,小王懒得去接。小刘亲自来找,小王也是避而不见。最后小王鼓起勇气,向小刘提出了分手。自订亲到提出分手,中间历经五个月时间,给付订亲礼、买衣服、买饰品,小王共花费一万六千多元,是小王一年多的工资了。现在分手了,若不提的话,小王咽不下这口气。小王于是通过介绍人,要求小刘返还这笔花费。

在介绍人向小刘及家人讲清楚了来意后,遭到了他们的坚决反对。“是小王提出的分手,是小王悔的婚,别说彩礼不退,我们还想要他赔偿我们精神补偿呢!”小刘及家人如是说。

私下里解决不成,小王想到了寻求法律帮助,想到了律师。2010年4月下旬的一天,小王和父亲一同到河南道平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他们的是该所高俊锋律师。从他们家到律师事务所20里左右的路程,但为了省下一二十元的车票钱,他们爷俩却骑着自行车。和小刘分了手,小王似乎感到轻松。但他的父亲,一张饱经风霜的脸,深褐色的面庞,却一直带着愁容。通过律师的详细的解答,小王父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们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为他们处理这件事。

经请示律所晁主任同意,高律师决定先找小刘及家人谈一下,做一下他们的的思想工作,争取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并求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高律师和助理小曹专程到了小刘家。在见到了小刘及家人后,在他们不无警觉的目光下,高律师和助理小曹出示了证件,亮明了身份,说明了来意,缓和了气氛。主人的起初的敌意完全打消了,他们招呼律师坐下,端茶倒水,向律师讲述了小刘和小王恋爱的过程。最终归结为一点,他们家小刘对小王没有二心,但小王却提出了分手,所以小刘及家人认为过错在小王那边,她们收受的彩礼不应该返还。不仅如此,因为小王的行为,给小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还应该给小刘以精神补偿。

高律师就本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向小刘及家人耐心细致地作了分析。指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结婚乃终生大事,不可仓促、草率。男女青年在订亲确立恋爱关系后,要通过彼此的接触和在此基础上对对方的了解,看对方是否适宜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若通过恋爱期间的接触,双方合得来,接触越多,感情越深,那么,结婚对双方而言应当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反之,通过接触和了解,一方发现不适宜和对方结为夫妻,可以提出分手而不结婚。这就是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神圣的权利。所以说,无论哪一方,都有提出分手的权利,提出分手不等于有过错。

在彩礼问题上,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尽管给付和收受彩礼的现象在当前社会生活中仍很突出,但它是一种陈规陋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我国婚姻法所作的第二个司法解释中,就彩礼的返还问题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如果是恋爱期间一方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支持。

小刘及家人认真地听着律师的讲解,陷入了沉思。高律师用温和的目光看着小刘的父母,向他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现在小王和你家小刘有隔阂而提出分手,我现在做个假设,如果小王现在收回成命,愿意和你家小刘结婚,你们同意吗?”小刘的父亲回答,“那恐怕不合适,婚姻不是儿戏。现在他们就有隔阂,如果结了婚,我让他们婚后吵架再闹离婚啊。”高律师进一步说到,所以说,小王提出分手而不勉强地发展恋爱关系,不仅仅是对他自己负责,也是对你家小刘、对你们负责啊。最后,小刘及家人在律师的说服下不再坚持既往的意见,同意退回小王彩礼款。

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就此落下了帷幕。此案从接案到结案,只有三天时间,一场纷争得到了非常及时地化解,当事人双方对此都很满意。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订婚恋爱是每个人人生旅途中都会历经的一个阶段,有的人可能会一锤定姻,而有的可能会几经坎坷。回忆起这段经历,有多少甜蜜,又有多少青涩小王高挑个,面目清秀,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小伙子。他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员,因对工作尽心尽责,很受单位的赞誉。2009年10月份,经人撮合,小王和一姓刘的姑娘订了亲。小刘中等的个头,白皙的面庞,再加上衣着入时,打扮得体,充满了女性的魅力。

小王和小刘订婚后,彼此都去过对方家中几次,也不止一次地到附近的旅游景点游览过。不论小王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还是小刘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还是见了他们的路人,都认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但两人接触的次数多了,相处的时间长了,小王的精神上却扛上了包袱,而且这包袱越来越重,影响了小王的工作和生活,从他那一贯平静和自信的眼神中,可以看得见焦虑。

小王的父亲早年做过教师,后辍教务农。小王在兄弟姊妹中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妹妹都在上学,需要父母的供应。小王很体贴自己的父母,一向生活简朴,以省出更多的钱来,为父母分忧。但小刘在姊妹中是最小的,自幼就没吃过什么苦。她持的是享乐主义。另外,小刘的几个女友都已结婚,有的在婚前收受了男友几万元的彩礼,小刘就想啊,我的条件不比她们差,要彩礼不能少于她们的数。

小王为小刘买衣服、请小刘吃饭,小刘往往认为档次不够、失面子。再加上一次又一次的彩礼索要和支付,让小王变得心灰意冷,对小刘彻底失望了。尽管小王的父母认为彩礼的支付是世俗传统,但小王想不开,他认为,只要两个人情投意合,在经济上就应该懂得互相理解,不应该勉为其难,不然,以后怎么会和睦相处呢?这样一来,小刘打来电话,小王懒得去接。小刘亲自来找,小王也是避而不见。最后小王鼓起勇气,向小刘提出了分手。自订亲到提出分手,中间历经五个月时间,给付订亲礼、买衣服、买饰品,小王共花费一万六千多元,是小王一年多的工资了。现在分手了,若不提的话,小王咽不下这口气。小王于是通过介绍人,要求小刘返还这笔花费。

在介绍人向小刘及家人讲清楚了来意后,遭到了他们的坚决反对。“是小王提出的分手,是小王悔的婚,别说彩礼不退,我们还想要他赔偿我们精神补偿呢!”小刘及家人如是说。

私下里解决不成,小王想到了寻求法律帮助,想到了律师。2010年4月下旬的一天,小王和父亲一同到河南道平律师事务所咨询。接待他们的是该所高俊锋律师。从他们家到律师事务所20里左右的路程,但为了省下一二十元的车票钱,他们爷俩却骑着自行车。和小刘分了手,小王似乎感到轻松。但他的父亲,一张饱经风霜的脸,深褐色的面庞,却一直带着愁容。通过律师的详细的解答,小王父亲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们委托该律师事务所为他们处理这件事。

经请示律所晁主任同意,高律师决定先找小刘及家人谈一下,做一下他们的的思想工作,争取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并求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高律师和助理小曹专程到了小刘家。在见到了小刘及家人后,在他们不无警觉的目光下,高律师和助理小曹出示了证件,亮明了身份,说明了来意,缓和了气氛。主人的起初的敌意完全打消了,他们招呼律师坐下,端茶倒水,向律师讲述了小刘和小王恋爱的过程。最终归结为一点,他们家小刘对小王没有二心,但小王却提出了分手,所以小刘及家人认为过错在小王那边,她们收受的彩礼不应该返还。不仅如此,因为小王的行为,给小刘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还应该给小刘以精神补偿。

高律师就本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向小刘及家人耐心细致地作了分析。指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结婚乃终生大事,不可仓促、草率。男女青年在订亲确立恋爱关系后,要通过彼此的接触和在此基础上对对方的了解,看对方是否适宜作为自己的终生伴侣,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若通过恋爱期间的接触,双方合得来,接触越多,感情越深,那么,结婚对双方而言应当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反之,通过接触和了解,一方发现不适宜和对方结为夫妻,可以提出分手而不结婚。这就是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一项神圣的权利。所以说,无论哪一方,都有提出分手的权利,提出分手不等于有过错。

在彩礼问题上,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尽管给付和收受彩礼的现象在当前社会生活中仍很突出,但它是一种陈规陋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我国婚姻法所作的第二个司法解释中,就彩礼的返还问题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如果是恋爱期间一方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支持。

小刘及家人认真地听着律师的讲解,陷入了沉思。高律师用温和的目光看着小刘的父母,向他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现在小王和你家小刘有隔阂而提出分手,我现在做个假设,如果小王现在收回成命,愿意和你家小刘结婚,你们同意吗?”小刘的父亲回答,“那恐怕不合适,婚姻不是儿戏。现在他们就有隔阂,如果结了婚,我让他们婚后吵架再闹离婚啊。”高律师进一步说到,所以说,小王提出分手而不勉强地发展恋爱关系,不仅仅是对他自己负责,也是对你家小刘、对你们负责啊。最后,小刘及家人在律师的说服下不再坚持既往的意见,同意退回小王彩礼款。

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就此落下了帷幕。此案从接案到结案,只有三天时间,一场纷争得到了非常及时地化解,当事人双方对此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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