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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时间

作者:孙春雷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48次举报
2020-10-2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时间

1、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多长时间出?

十日内制作并送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一方逃逸,案件还没有侦破,受害人一方需要出具怎么办(如肇事方逃逸,被害方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等情况)?

   受害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警收到申请后十日内制作并送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或关键证人长期昏迷、无法取证怎么办?

     可中止六十天,六十天后仍然不行,在五日内制作并送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  由于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并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注:以上说的是普通程序下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与普通程序相对应的还有一种叫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没有或轻微人伤、证照齐全的小额车辆损失案件,认定书是当场做出

 


个人简介:孙春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依言律师事务所,社会阅历丰富,办案思路清晰,诉辩思维敏捷,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熟稔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濮阳
  • 执业单位:河南依言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920********8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河南依言律师事务所
1410920********87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