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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余伟安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3170人看过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印发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陕公交【2009】92号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有关统计数据,我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一、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8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72元/年
二、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36元 /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979元/年
三、职工平均工资:25391元
四、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待统计局发布后下发。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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