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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作者:陈文龙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3次举报

婚前一方买房子的人有很多,现在不少女方都会要求男方在结婚之前就能够有自己的住房,但房子是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在结婚之后女方也需要跟男方一起共同还贷,结果没过几年夫妻的感情发生了变化。

一、婚前一方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怎么分

1、双方的意愿优先先于法律的规定。

就上述案例和法律规定,王小姐与张某离婚时该房产究竟归谁拥有,首先应当尊重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先看双方当事人能否就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关于婚内共同还贷上涨部分如何计算的问题。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中对于婚内共同还贷上涨部分究竟如何计算,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具体算法不一。

根据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夫妻婚内共同还贷上涨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上涨率(房产上涨率=房产现价格/房产成本),房产成本则等于购房时房产价格+共同还贷的利息部分+其他费用(比如契税、印花税、评估费等)。以上述案例为例,王小姐需向张某支付的婚内共同还贷上涨部分补偿款=17万×[160万/(70万+5万+2万)]=353,247元。

当然上述计算方式并非决定房屋补偿款的因素,房屋补偿款是否合理,还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裁判。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一方买的房在结婚之后共同还贷,将来离婚的话房子没有女方的名字是无法当共同财产分配,女方只能够要求男方还给自己还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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