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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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如何撤销

发布者:陈文龙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287人看过

债权债务发生之后,我们可以经过当事人的协商进行转让,这个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那么债权在进行转让之后签订了协议是否可以进行撤销?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协议如何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二)怎样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三)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这与《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规定是相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债权转让的过程中,如果我们双方想要保护自身的利益的话,最好是签订协议,如果想要撤销还需要进行协商,必须要经得受让人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撤销。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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