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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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该到哪儿去公证

发布者:刘俊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继承 |1038人看过

申请公证事项。

但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向自己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事项。

太原的公民可到城南、城北、城西公证处去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公证程序规则(2006)

第十四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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