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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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公证

发布者:叶文波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64人看过

夫妻个人财产公证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我国规定,一方的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即使没公证也不影响财产的性质,你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老婆无权要求平分财产。但是,你必须要举证证明该财产是你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否公证才有效?

婚前不是必须的。公证的目的只是增加了该个人财产的效力。

婚前个人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的规定程序,依照《婚姻法》说,婚前财产在婚后依然是个人财产。但你得有证据证明这两个服装店的财产是你在婚前就有的,这也是可以证明的,你的营业执照如果注明了是在婚前开业的,并且注册资金与现在实有资产相符,这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了。但注册资金之外的,则应当另有证明,对于这一部分财产,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就显得必要了。如果说当时没有公证,你就得另找证据证明了,否则这部分财产有可能被认为是婚后女方的投入,就会被按分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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