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系 之子,身份证号码:
,系 之女,身份证号码:
,系 之妻,身份证号码:
之父 ( 之夫) (身份证号码: )系甲方雇佣的工人,因意外原因于20XX年x月X日发生事故,后经抢救无效于20XX年X月X日死亡。为妥善处理 意外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除上述费用总额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全部赔偿金 (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者银行转账,乙方开具收款收条。
三、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乙方收到甲方补偿款之日起,甲、乙双方同意终结此意外死亡事件纷争,乙方及其近亲属自愿放弃此意外死亡事件所产生的各项权利及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绝不因此事给甲方或政府部门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否则,视为违约。除返还甲方支付的本金外,另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贰拾万元整。
四、乙方自行负责赔偿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保证在签署此协议时,确认其为 的全部直系亲属,并已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已清楚了解自己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已就协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他问题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并清楚明白,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