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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破裂泡坏楼下房间 两邻居协商未果对簿公堂

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869人看过

居家过日子,邻里之间难免磕磕碰碰。楼上邻居程佳欣家里厨房软管破裂漏水,导致楼下王智家房屋的天棚和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受潮、霉变甚至起壳等问题,这让王智非常郁闷。无奈之下,她只能搬出去租房子住。事发后,双方一直协商未果,王智只好将邻居程佳欣告上法庭。

漏水引发楼上楼下邻里纠纷

王智和程佳欣分别是海口市丽晶路金外滩小区8A307房和8A407房的房主,两人是上下楼的邻居。2011年12月,由于程佳欣家中的洗菜盆水龙头连接的软管破裂漏水,造成王智家中天棚、内墙出现不同程度地涂料、墙纸起壳、剥落、霉变,木质地板受潮。

漏水发生后,程佳欣立刻要求物业更换了爆裂的软管,然而,双方就损害赔偿事宜经过多次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结果,于是王智将程佳欣告上法院,诉求其赔偿装修费用、租房费用、搬家费等共计25951元。

专业机构未检测无法确定原因

程佳欣称,经询问专业人士后了解到,房屋漏水存在外墙漏水、雨水管破裂、管道堵洞不严等各种原因。没有进行专门的检测鉴定,根本就无法确定是由于水管破裂而导致的房屋漏水。

其次,早在2009年房屋出现漏水后,程佳欣就已经委托装修公司更换了407房的地板砖、水管、电线、水龙头开关,并对307房进行了防水防漏和内修复,并且进行了3天3夜漏水实验,经程佳欣、王智、装修公司以及物业公司四方共同确认再没有漏水情况发生。

法院判决赔偿住户2万余元

龙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由于程佳欣房屋软管铺设及防水措施存在缺陷,漏水造成楼下邻居王智房屋装潢及财产损失,损害了王智的权益,因此程佳欣应赔偿王智所受的损失16451元。程佳欣作为房屋的所有人,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龙华法院一审判决程佳欣向王智赔偿装修费损失16451元、租金损失 9000元,合计25451元。对于一审判决,程佳欣表示不服,上诉至海口中院。2013年8月20日,海口中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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