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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不下来咋办 建议签合同前做好约定

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24人看过

近期由于房贷收紧,购房者买房后,房贷迟迟未能批准下来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遇到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已到,但是银行的贷款还没有贷出来,该怎么办?能向开发商要求全额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吗?如果不能全额退款的话,一般会扣多少钱?自己可以寻找新买家转手卖房吗?是否可以和开发商协议延期贷款,这样的可能性大吗?

针对上述热点问题,律师回复:

一、消费者是否能全额退还房款,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约定的时间已到,买方无法支付房款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就该问题约定了免责条款,否则消费者很难获得全额退款。

二、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体能退多少钱,也同样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违约金少于已经支付的房款,开发商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买家已经支付的其余房款。

三、是否能转手卖房。因为转手卖房属于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当征得债权人(即开发商)的同意后才有效。

四、是否可以和开发商协议延期贷款。如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是否同意延期贷款的主动权在开发商手上。具体情况恐怕要看楼盘的销售情况,如果销售情况非常好,延期付款的可能性会降低。如果楼盘销售一般的话,或者可以协商解决。

如今房贷收紧,刚需置业者往往经济实力较弱,比较容易出现被银行延期贷款甚至是拒绝贷款的情况,因此,为降低风险,建议购房者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应当与开发商约定贷款延期及贷款无法正常获批时双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可能的话,尽量约定一个较宽松的贷款时限,以尽量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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