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心远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女子冒用去世人名字骗婚 男子遇离婚难告民政局

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914人看过

女子冒用去世人名字骗婚 4万元彩礼难追回

男子遭遇离婚难状告民政局

在刚过去的春节里,当万家团圆欢喜时,家住江西吉安县的刘某(化名)一家却整日愁眉苦脸。原来,困扰刘家一年多的骗婚案依旧没能了断。

2010年,刘某和胡某珍相亲成功,次日领了结婚证。刘家给胡家近4万元彩礼钱。两个月后,胡某珍消失得无影无踪。

原来老婆是个冒牌货,刘某要结束这段婚姻,但在跑遍婚姻登记机关、人民法院后才发现,他竟处于一场无法离掉的婚姻当中。无奈之下,刘某只得将吉安县民政局告上法院,并寻思如何挽回自己血汗拼来的数万元礼金。

闪婚 :4万元彩礼娶回美丽媳妇

现年三十多岁的刘某家住江西省吉安县郊区,高中毕业后在家附近一家工厂打工。看着刘某年纪越来越大,他的婚事成了全家人的心病。

2010年8月30日,刘某父亲的老朋友为刘某介绍对象,女孩名叫胡某珍。刘家当日去女方家相亲,胡某珍父亲胡某根提出只要4万元彩礼钱。按照当地习俗,结婚彩礼等费用一般要五六万,刘某觉得这桩婚事划算,遂提出先领证再给彩礼钱。对此,胡某根父女无异议。

8月31日,刘某和胡某珍在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刘家兑现承诺,给胡某根23000元现金,另往胡某珍银行卡打了15000元。

“蛮漂亮,看上去比较温顺。” 第一次见胡某珍的情景,刘某还记忆犹新。

结婚当晚,刘爸给亲家胡某根打电话,想登门拜访。哪知胡爸说,按照他们农村的风俗,出门的女儿,要十多天之后才能回去。

结婚次日,胡某珍主动用自己卡上的15000元钱买了床、电脑主机和电视机。她的表现让刘家人再次窃喜。

被骗 :新婚妻子原是婚骗诱饵

然而,时日不久,胡某珍的表现越来越让刘家人觉得奇怪。刘某没有想到,爸爸昔日信任的老友帮忙张罗对象,竟是一个精心布置的陷阱。

“她每次打电话都会躲开刘家人,一个人关上房门。”刘的姐姐说,“问她娘家住哪里,一会儿说在县城租住,一会儿又说在乡下。”

联想到外界传言的骗婚,刘家人心生疑虑,再次提出去胡某珍娘家看看,但她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刘父后根据胡某珍户口上提供的地址,找了一天都没找到。

11月3日,胡某珍以父亲生病为由,想回娘家看看。刘家人欣喜应允。“我们带了结婚证、户口本,准备去岳父家那边领个准生证。”

那日清早,刘某夫妻和父亲、姐姐四人便赶往胡某珍的娘家江西省宁都县石上镇,后在一个叫做葛敖乡的地方下车坐摩的上山路。刘某夫妻一辆车,刘爸和刘姐一辆。当刘某夫妻车行至一上坡处突然停止,胡某珍急速逃跑。未等刘某反应过来,他们便被甩在荒郊野岭。

11月8日,刘某向吉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骗婚案件,从相亲到逃跑都是精心策划的,人员也各有分工,就连相亲时的房子也是租来的。

警方后从“胡某珍”的行为中发现蛛丝马迹,认定其可能是兴国县一带口音。民警挨村摸排走访,终于,这个叫“胡某珍”的女人被同村人识别出。其真实身份是吴某秀,村里早已无其踪影。

时隔半年后,刘某电话联系上吴某秀,“打结婚证后,家里购置的小灵通手机被她拿走。后来每隔一段时间,我都打那个号码。”经刘某在电话中反复劝说,吴某秀终于答应与其在兴国的将军公园见面。

2011 年6月3日碰面当日,吴某秀被事先埋伏的警察抓获。警方审讯发现,这是一个以结婚为由诈骗钱财的团伙案件。当初扮演胡某珍父亲、自称胡某根的犯罪嫌疑人正是吴某秀的亲生父亲,叫做吴某荣。吴某荣和姑姑吴某香等人均被列为同案犯在逃,根据犯罪情节,吉安县检察院对主犯吴某秀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吴某秀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1万元。

惊愕 :被开水烫的伤疤竟是妊娠纹

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刘家人来说,4万块钱彩礼并非小数目。警方认为,刘家的损失须等到作案同伙到案后才能补偿。正当刘某一筹莫展时,一个自称是吴某秀老公的男人打来电话。

在兴国县古龙岗镇一个山村里,刘某见到吴某秀老公李某。屋内大墙上还挂着李某和吴某秀的婚纱照,他们已经生育三个孩子。

“吴某秀生过孩子,肚上有妊娠纹,有两个洞眼,谁都能看得出来。”老婆失踪了,李某心里也有满肚子愤怨。

刘某这才想起,吴某秀曾解说那疤痕是被开水烫的。他没有婚恋经验,对此茫然不知。

李某的父亲认为,刘某婚前未调查清楚女方情况,遭受的损失应该自己负责,“你抢了我儿子的老婆,我一个老头子带着三个孩子还要种田。你是骗子,害了我们一家。”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婧解说,刘某找李家人退彩礼钱肯定没道理,“因为她老公没有参与她的犯罪行为,或者说虽然没有参与,却享受了这笔赃款,那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就不能够向她老公讨要这笔钱。”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分析说,吴某秀已被判刑,从追赃角度分析,公安机关追赃以后,移送到检察院再移送到法院,最后由法院发回给被害人,“如果他老公挥霍或拿了这笔赃款,追到后就可以发还,但是吴某秀老公已说明他根本不知道有这笔钱,如果是这样,受害者不能找他要。”

诉讼 :婚姻遭遇困境状告民政局

万念俱灰下,刘某只想快点为自己失败的婚姻画个句号。

2011年 11 月2 日,刘某来到吉安县民政局想撤销婚姻。被告知,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即一方当事人是受胁迫的。

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刘某:“只有找到当事人才能办理离婚手续。”然而,这个当事人究竟是结婚证上的胡某珍,还是和他一起生活的吴某秀?

因吴某秀正处监狱服刑,刘某再次来公安局寻求帮助。被告知另一个晴天霹雳:胡某珍已死亡,其户口被吴某秀假冒。

捧着派出所看开具的“胡某珍户口被人假冒”的一纸证明,刘某又来到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再次拒绝其请求:“你要上法院解决此事。”

然而,刘某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的请求也遭拒绝,“案子复杂,被告人不明确,领结婚证的真人和身份证上的不一致。”

刘某三天两头往民政局和法院跑,2011年底,他一纸行政诉讼状,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尽管认为自己在婚姻登记环节并无过错,但为了给刘某解决难题,吉安县民政局接受法院建议,让刘某以审查不严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余婧律师理解刘某的决定,“吴某秀已坐牢,胡某珍已死。如果吴某秀要离婚,结婚证上不是她的名字。他想离婚,法律操作上难以解决。从条款上来看,不符合法律规定。从制度上看,要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今找民政局和法院的路都走不通,只能去认证这本结婚证无效。否认结婚证,就达到消灭这桩婚姻关系的效果。这只能状告民政局。”

陈旭律师认为,此案中民政局挺冤屈,“从民政局职责来讲,办证只要做个形式审查即可。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就予以登记,谁知是女方设下的骗局。”

对此,余婧律师建议,民政局审查身份信息时要核实,“但民政机关毕竟不是公安机关,要核实身份信息的真假并非易事。不知道在制度设计上能否信息库和公安机关共享。

有关专家对类似案件研究后,找出其中症结。《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曾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

然而,随着2003年8月国务院开始实行《婚姻登记条例》,旧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被废止。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删除了以上条文,对欺诈类婚姻没有作出规定,登记机关也没有了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力。婚姻登记部门不管了,而《婚姻法》也没有赋予法院宣告此类婚姻无效的权力。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