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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心远律师
执业资质:1320520**********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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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3日|分类:拆迁安置 |348人看过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三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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