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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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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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6次举报

拆迁安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是三个月,如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孙心远律师,苏州本地人,十二年诉讼执业律师,在工作中不断研究学习,热衷于对法律的学习。长期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5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