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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210人看过

担保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保证合同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2、抵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抵押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3、质押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性;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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