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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心远律师
执业资质:1320520**********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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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孙心远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197人看过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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