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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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罪认罚具结书

作者:徐昌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5次举报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表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可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前,办案机关都会先提供一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让当事人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明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含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定罪准确的,一般应予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影响公证审判的除外。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书面要求撤回,未提出书面撤回申请但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和认罪表述提出异议的,视为撤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撤回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已签署过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能作为本人认罪认罚的依据。

徐昌律师,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昆山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学士,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520********7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