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与女大学生分手后杀人未遂获刑十四年
女大学生不顾年龄和身份的差异,与学校食堂的厨师相恋。分手后,厨师因爱生恨,竟然持刀残忍刺杀女友。2013年6月19日,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X是西安某大学食堂的一名厨师,38岁,离异。被害人刘X曾是该校的一名学生,25岁,青春靓丽。在校期间,二人不顾年龄差距,谈恋爱并同居。刘X大学毕业后,提出分手。但被告人陈X认为自己付出很多、爱得很深,多次到刘X的单位找刘X讨要说法,并渐渐由爱生恨。
2012年7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X携带匕首窜至被害人楼下欲挽回感情,遭拒后引起争执,便在被害人胸、腹部猛刺两刀,企图杀死被害人。在刘X倒地后,陈X在自己脖子上划了一刀,并用刀划刘X脖子,欲与刘X同归于尽,但被刘X用手挡住。后二人被群众发现,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刘X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等级为八级。
未央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X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赔偿被害人刘X各项经济损失共11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X表示认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