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杨慧慧律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房地产市场的种种风险问题也浮出了水面,阴阳合同就是非常普遍的一种,那么,什么是阴阳合同,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效力如何,又有什么风险呢?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但书面形式居多。
这里主要讲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及的阴阳合同情况,房地产市场上涉及阴阳合同最多的情况无非两种:一是做低标的(房产)价格,即俗称的低评;二是做高标的(房产)价格,即俗称的高评。低评的原因大多是逃避国家税收(避税),高评的原因往往是套取更多的银行贷款。
虽然低评、高评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普遍并不等于合法,因为双方签订的对外合同属于双方通谋虚伪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以实际履行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准。但如果出于规避国家税收规定,可建议相关机关予以处罚。在此,谨提醒因为房价上涨而违约的广大出卖方,不要以为签订阴阳合同,所签合同都是无效的,从而以此免除违约责任,第一份签订的对内房屋买卖合同仍是有效,并能够约束当事人双方,至于诉争房屋是继续履行还是赔偿违约金及差价损失就要看对方诉请及合同履行到何种阶段了。
合同有风险,签约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