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怀孕期间发生事故,在休息期间生育小孩。交通事故侵权的误工期间与产假存在重合。 保险公司主张不应该计算产假期间的误工费,因为生育期间,没法干活,并且享有产假待遇,不存在误工费损失,就算有误工,产假待遇也弥补了损失,其实际上没有产生损失,因此不应该支持误工费。。 一审、二审判决都支持,需要支付误工费,主要理由是不属于法定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 保险公司主张不应该计算误工费,实际上是要减轻侵权责任,产假是法定待遇不是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
刘雄滔律师
发布者:刘雄滔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3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怀孕期间发生事故,在休息期间生育小孩。交通事故侵权的误工期间与产假存在重合。 保险公司主张不应该计算产假期间的误工费,因为生育期间,没法干活,并且享有产假待遇,不存在误工费损失,就算有误工,产假待遇也弥补了损失,其实际上没有产生损失,因此不应该支持误工费。。 一审、二审判决都支持,需要支付误工费,主要理由是不属于法定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 保险公司主张不应该计算误工费,实际上是要减轻侵权责任,产假是法定待遇不是减轻侵权责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