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士,一边向我哭诉丈夫背着他欠了千万高利贷迫使她无奈离婚,一边又想着复婚后能有办法绝对保护她的权益,还向我吐槽法律太不保护弱势群体了!另一位咨询者,由于寻求法律救济不及时,自己百年家业被强拆。他愤愤地跟我说,得民心才能得天下,国家法律不保护百姓,法学界好好思考吧!
想了想,这两位咨询者的思维方式是有其共同点的。我觉得,维护世界和平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一个完美的制度,一个零冲突的社会。即便是在法治高度发达的国家,法制也有其不完善或滞后于其社会现实的地方,再完善的法律规范也不可能杜绝违法行为。既定的大环境就是这样,凭个人之力很难改变,与其埋怨与责怪,为什么不努力武装自己的头脑呢?发展到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是比较公正的,颁行法律就是因为有侵害行为存在,就是为了制约和制裁违法行为,正所谓“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至于法律在多大程度上能保护你,也取决于百姓在受侵犯时懂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还是那句话“法律从来都不保护权利上的沉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