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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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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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应该怎么办?

发布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815人看过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是一位准妈妈,孕25周。我老公在我怀孕期间出轨,和我提出离婚。他说,孩子出生后的一切费用他都可以承担,不需要我来支付。孩子出生后抚养权也归我,抚养费他全额承担。目前我们居住在他婚前购买的房子里。离婚后这个房子归我和孩子居住。即便这样,我也不想离婚。我希望他能回心转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张律师,如果我不同意,他起诉我,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张律师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您咨询的问题涉及到法律关于男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离婚的限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至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具体情形,法律并没有做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女方存在与婚外异性通奸、卖淫、吸毒等过错的,法官可以站在保护男方权利的角度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所以,如果您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不存在过错且不同意离婚,您在孕期以及分娩一年内,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您完全可以在分娩后的一年内,让孩子成为你们重归于好的纽带,培养起男方作为丈夫、父亲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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