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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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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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先于奶奶去世,我有继承奶奶遗产的权利吗?

发布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254人看过


 咨询内容:

 张律师您好!我爷爷20年前去世,奶奶一个人把四个儿子抚养大。我的父亲是奶奶的大儿子,2016年去世。去年年底,奶奶去世了。现在,三位叔叔准备分割奶奶的遗产。他们说,奶奶去世是他们三个办理的后事,我父亲已经去世多年,而且办理后事我和弟弟也没有参与,所以,分割遗产和我们没有关系。张律师,我和弟弟有没有继承权呢?


  张律师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您咨询的是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权,和是否参与办理后事没有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你的父亲先于你的奶奶去世,你们作为晚辈直系血亲有代替父亲继承奶奶遗产的权利。如果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你奶奶的遗产应当分为四份,你和弟弟继承本应由你父亲继承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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