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98084305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作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7日分类:房产浏览:273次举报

   城里对于出租房屋成为一些市民的谋生之道,那想要出租房屋需要注意什么呢?什么房屋不得出租?

出租房屋应具备哪些合法条件?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

哪些情形房屋不得出租

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房屋办理哪些法律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文章来源于互联网)

张媛媛律师 已认证
  • 15980843050
  • 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优于52.1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29次 (优于98.7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78次 (优于99.31%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9814分 (优于98.9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40篇 (优于94.09%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媛媛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5441 昨日访问量:21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