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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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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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发布者:张媛媛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9日|分类:离婚 |584人看过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委托律师起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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