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栋律师,新疆初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服务新疆石河子,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遗产纠纷、劳动纠纷。执业以来,他注重证据链构建与庭审抗压,善于将复杂劳动人事争议拆解为可证明的法律事实。本案中,张栋代理劳动者郭某,面对企业并案起诉,最终争取到工资、提成、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6.6万余元。
案件核心
一起涉及单位改制、业务外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欠薪及解除原因认定的劳动争议。
案情简介
郭某2013年入职某中专学校任教练,后学校改制注销,权利义务由某驾校公司承继。2021年双方签固定期限合同至2022年7月31日,期满后郭某继续工作,公司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2023年公司业务外包,要求郭某转签某考练公司,郭某拒绝并交车。后郭某以欠薪、欠社保等提出解除,公司却出具“同意辞职、自谋职业”证明。仲裁后双方均诉至法院。
律师办案经过
张栋律师介入后,先固定工商变更、改制批复、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某驾校公司承继原单位债务,郭某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再以个税明细、银行流水、薪酬通知、钉钉考勤、带教表、承包协议、解除证明等构建证据链。针对公司“自动离职”抗辩,他指出解除证明勾选原因与客观事实不符,郭某真实解除原因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社保;针对二倍工资,主张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公司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针对时效,主张劳动报酬特殊时效及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对加班工资,法院未支持,但核心权益得以保住。
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公司承继债务、工龄连续,判令支付2022年8-12月工资及生活费6千余元、2023年1月工资4千余元、2017年提成3千余元、2023年5月工资1万余元、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4万余元、解除经济补偿金8.7万余元,并重新出具解除证明;驳回加班工资等请求。
案例启发:劳动争议要尽早固定证据;主体变更不等于工龄清零;解除原因不能只看签字,要结合真实背景;无固定期限合同、时效规则需专业判断。张栋律师以扎实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帮助劳动者在改制、外包背景下获得理想结果。如遇劳动纠纷,可来电咨询张栋律师。
张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