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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手铐他才明白,不是所有谎话,都能一笑而过

作者:陶晨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次举报


“我很后悔不应该谎称不老莓饮料可以治病,但我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诈骗”“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骗人的,请再给我一次机会”。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某、孙某有期徒一年五个月、七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84岁的王老爷子向公安机关报警称,他在某中医医院被骗,购买了号称能治病的不老莓浓浆饮料。经过上网查询,这种饮料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他被骗了5万多元。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开展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潘某租用某中医医院,招募孙某等人合伙推销不老莓产品。他们以免费领礼品等名义,安排人开车将老人接至医院并给老人讲课,宣称医院有“9D光波检测仪”,可以检测多种疾病。通过现场体检并告知老人患有心血管疾病,进而推销不老莓产品,谎称该产品能够清理血管淤堵,可以治疗疾病等,诱使老人购买。经对不老莓产品进行成分分析,该产品成分主要为果糖、乳酸、柠檬酸等。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涉案不老莓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是药品。被告人潘某共骗取他人6万余元、孙某骗取他人5900余元。


二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孙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二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赔大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审理阶段,潘某退赔剩余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损失已全部挽回。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关于潘某的辩护人所提潘某具有如实供述情节的辩护意见,经查,潘某到案后仅供述其租用场地销售不老莓浓浆等情况,并未如实供述其伙同他人通过销售不老莓产品诈骗老年人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应认定为如实供述。


被告人潘某、孙某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在量刑时对此酌予考虑。鉴于被告人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潘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二被告人在家属协助下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潘某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潘某、孙某伙同他人编造不老莓饮料浓浆具有治病的作用,骗取多名老年人钱款,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愈来愈多的人开始重视身体健康和医疗保健。近年来,犯罪分子通过使用食品冒充药品或者推销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免费诱惑,犯罪分子通常以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免费接送、免费体检、回馈老客户等名义为诱饵给老年人打电话,将老年人集中带至酒店或者饭店等场所。


二是虚构夸大实力,犯罪分子多通过讲座或者参观等方式,虚构公司实力强大,“医生”水平高,让老人信服。


三是提前获取信息,犯罪分子多通过团伙予以分工,安排人与老年人进行聊天,记录老年人所患的疾病等信息,后通过微信等方式将老人的信息发送给下游的“医生”或“专家”。


四是免费体检或诊断,通过所谓的高科技仪器对老年人进行体检,或者通过号脉等方式对老年人进行诊断,根据已提前获取的老人患病信息告知老人已身患某种疾病。


五是推销产品,谎称某种食品为药品或保健品具有治病作用,可以治疗老人身患的疾病,需按疗程服用,现有优惠折扣,诱使老年人购买,从而上当受骗。


法官提醒,诈骗的方式多种多样,为了自身的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家要提高警惕,抵御各种免费诱惑,不贪小便宜,同时,有医疗需求应去正规医疗机构,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陶晨律师,办理案件认真细致,善于从案件中寻找突破口,发现案件的胜诉点,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办理案件迅速高效,有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3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