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2022年12月起,乙委托甲进行水果包装及邮寄服务,约定包装费按月结算(提供耗材0.6元/件,不提供0.3元/件)。2023年2月1日双方对账确认乙欠付13488元(2022年12月10517元+2023年1月2971元)。乙虽在微信中承诺付款,但后续多次推诿,至今未付。
刘兆元律师作用:
作为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兆元律师全程代理本案:
起草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要求乙支付包装费用13488元并承担诉讼费);
梳理事实与法律依据,向法院提交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
参加庭审,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乙违约;
最终推动法院完全支持甲方的诉讼请求。
诉讼结果:
法院判决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支付13488元;案件受理费137元及公告费由乙负担。乙经公告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承担不利后果。
